确认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经办窗口:
市区: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1-11号窗口(工农南路150号),联系电话:59001202;
崇川区(南):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24号窗口 (青年东路94号),联系电话:55082232;
崇川区(北):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北区)B幢一楼17-18号窗口(江海大道729号),联系电话:81069810;
开发区: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13-14号窗口(宏兴路9号),联系电话:85986031;
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就管窗口(滨海大道66号),联系电话:80800235;
通州区: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4-35号窗口(碧华路197号),联系电话:8652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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