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
流程图
线下办理流程
1. 到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当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受理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监护人签名。(非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全国可异地申请)。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本市户籍人员无需回户籍地办理,直接到全市各派出所申请办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材料。
流程图
线下办理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