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诸暨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疑问解答如下:
回答:要按照比例退回补贴款,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应在诸暨工作服务满五年(以购房合同时间开始在诸暨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不足五年终止在诸工作或所购住宅不足五年的,在转让或交易时需按比例退还购房补贴款。人才、人才所在单位及房地产公司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及人才应退但未退购房补贴款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其他事项说明:
(1)享受大学生购房补贴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及全日制博士享受购房补贴额度上浮20%,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全日制、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本科享受购房补贴额度上浮10%的人员,在申请购房补贴时,应在我市袜业、珍珠、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智能视觉、航空航天行业企业工作,且已累计12个月以上(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袜业、珍珠、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智能视觉、航空航天企业由市经信局认定。
(2)符合我市购房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期限内尚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并提升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可以按新身份享受。超过申请期限或享受过购房补贴后提升的,不再享受。政策申请期限自引进之日起计算。
(3)对已在诸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毕业后2年内全职回诸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已享受过购房补贴的工作满1年后实行一次性补差额。
(4)高校毕业生以全日制在读身份时交纳了社保,可按照其毕业后学历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
(5)绍兴市级和区、县(市)选调生、选聘生购房补贴按人事和工资关系属地原则兑现,在绍兴市范围内出现工作正式调动的,未兑现完毕的政策按人事和工资关系属地原则继续兑现,购房补贴按购房时间认定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