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
二、参保对象
☑ 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户籍居民;
☑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含大中小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包括外来农业转移人员及其儿童、港澳台同胞(含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大中小学生)
三、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缴费渠道
方式一:
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缴费
打开“粤医保”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登录验证→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在线缴费”→“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选择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二:
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费
打开“粤税通”小程序→(选择“梅州市”)→登录验证→“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选择参保地→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三: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缴费
打开“粤省事”小程序→“服务”→社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清缴→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四:
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缴费
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 →险种“医疗保险”打勾,选择“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五:
签约扣款缴费
参保人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方式六:
银行前台缴费
参保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各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方式七:
税务部门前台缴费
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方式八:
乡村智能终端缴费
农村居民可通过“粤智助”智能终端、乡村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使用银联卡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联手机闪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五、温馨提示
☑ 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微信缴费的方式进行缴费,可以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
☑ 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本市户籍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到参保前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纳入报销;出生6个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次月起方可享受待遇。六、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