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携带办理材料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咨询所在地的县(市、区)卫健委。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晋卫妇幼发【2021】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原签发机构已经注销或已停止签发职能的,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进行签发。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及相关病历应交由指定机构负责永久保存。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名单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特产2023-12-13 01:02:17佚名
答:需要携带办理材料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咨询所在地的县(市、区)卫健委。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晋卫妇幼发【2021】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原签发机构已经注销或已停止签发职能的,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进行签发。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及相关病历应交由指定机构负责永久保存。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名单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