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可享受产假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上年度缴费基数÷30×可享受产假天数。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生育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定额标准: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为 400 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为 1500 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2500 元;正常分娩为 3000 元;手术助产 3500 元;剖宫产 5000元;宫外孕手术 5000 元。
地方特产2023-09-12 13:42:42未知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可享受产假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上年度缴费基数÷30×可享受产假天数。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生育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定额标准: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为 400 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为 1500 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2500 元;正常分娩为 3000 元;手术助产 3500 元;剖宫产 5000元;宫外孕手术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