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毕业生落户有什么相关政策(天津毕业生落户有什么相关政策嘛)

地方特产2023-05-18 17:20:50未知

天津毕业生落户有什么相关政策(天津毕业生落户有什么相关政策嘛)

  ➤➤天津毕业生落户有什么相关政策?

  答:天津本科、硕士毕业生可以按天津海河英才计划中学历型人才进行落户,具体的办理指南如下所示: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2、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两面)。

  3、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要件:

  1.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三)落户地材料:

  (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

  1.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2.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3.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二)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落户地点: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

  2、所在单位集体户;

  3、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单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

  4、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后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办理流程

  1.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2.审核通过的,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所在单位集体户或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地落户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3.审核通过的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办理落户的,具体办理程序为:

  ①申请人需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②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③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操作流程

  1. 注册登录“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需用户在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进行办理)。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2.阅读责任告知后,点击“同意,下一步”。

  3.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

  4. 确认用户身份信息无误后,选择“确认,下一步”按钮;如个人信息有误,选择“信息异常”按钮,并勾选显示异常的信息,点击“确认有误信息”按钮(出现申请提交成功提示后点击“确定”按钮,24小时后可重新申请)。

  5. 填写申请信息。

  6. 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申请)。

  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提交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到申请的落户信息及办理状态。

  注:如需申请落户的联系电话变更(提交申请系统默认的联系电话为登录系统账号的手机号码),请在提交申请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联系电话右侧的“变更”按钮,输入需变更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

  咨询电话

  1、市级政策咨询电话为:

  12333、88908890

  如您的来电号码为非津号码,请加区号“022”

  2、按无工作申请落户人员存档事项请咨询北方人才市场,咨询电话为:

  24237206、24237012

  28013665、28013666

  28013679、28011222

本文标签: 集体户  人才  复印件  公章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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