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晋安区住房保障部门、晋安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3年新一轮第11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20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1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民政局举报,其它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晋安区房管局电话:87487583
晋安区民政局电话:83640664
附件:(公示)2023年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 第十一批.xlsx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