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针对因家庭人口较多形成的用电差异情况,配套出台的优惠电价政策。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居民用户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7人及以上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为另一种方式。
2、“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后收费标准:
电价收费标准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1)5月-10月份实行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0-3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变;
第二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361-7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7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1月-4月份、11月-12月份实行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0-3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变;
第二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301-5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由原来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增加为每户每月5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