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违规养犬举报电话(临沂市养犬管理)

地方特产2023-10-30 18:50:06未知

临沂违规养犬举报电话(临沂市养犬管理)

  吉林市违规养犬举报电话是临沂市公安局110,报警地点是居民居住地各派出所

  拓展

  处罚规定

  (一)在居民生活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二)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进入相关单位、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或者不由成年人牵领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犬粪的,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讲文明、树新风,遵规守约、文明养犬,是每一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并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主动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为建设文明、安全、和谐、美丽的临沂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本文标签: 公安机关  五百元  二百元  养犬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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