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4-01-26 00:33:18佚名

海盐县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海盐县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在海盐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起招用2023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该补贴。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受理时间

  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被吸纳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除提供劳动合同(需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外,还需提供与用工企业就资金分配达成一致的协议;

  3.被吸纳人员身份印证材料:

  (1)2023届高校毕业生:

  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留学回国人员:国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2021或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无需提供身份印证材料。

  申请入口: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或向失业保险参保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注意事项

  1.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已经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可以同时享受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政策。

本文标签: 企业  人员  海盐县  劳动合同  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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