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放宽温岭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
为全面助推市委市政府“两城两湖”建设,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围绕人口集聚,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助力打造近悦远来的创业创新环境,结合我市户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全面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外县市人员及我市农业转移人员申请落户我市城镇地区的,取消学历、社保、居住登记等一切限制,即可凭本人居住地声明等材料申请在我市城镇地区落户。
二、 全面放宽农村分户条件户内家庭成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即可凭户内成员本村房屋权属证明、户主同意分户声明等材料申请分户。
三、 全面放宽城镇投靠条件与户口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隔代直系亲属关系的市内人员,即可凭亲属关系声明等材料投靠迁移。
申请人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全市各公安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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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6109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