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的条件(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的条件)

地方特产2023-05-04 14:05:07未知

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的条件(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的条件)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无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下列情形可以办理跨省转移: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跨省)申领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注意:无法网办可持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级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本文标签: 参保  跨省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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