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标准:
在苏州市区进行投资纳税的
➤所需材料:
1.投资:营业执照
2.纳税:
(1)个税: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税务局柜台,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证明(2019年以后的记录请单独打印)。
(2)其他税: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市区范围内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 )、合伙企业纳税的需要工商局出具的占资份额
➤分值计算:
1.投资
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每设立1家加10分;
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每设立1家加20分。
备注:投资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
2.纳税
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
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
备注:纳税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
➤审核单位: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苏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