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经办管理服务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4号)、《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医保〔2022〕1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费,现将2024年度我市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大额补助”)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如下:
一、缴费时限及标准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二、缴费办法
大额补助保险费由单位或个人负担,也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
1.大额补助保险费需参保单位在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才可缴纳。大额补助保险费由用人单位集中代收代缴,由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传递大额补助保险费征缴计划后,缴费单位按年度一次性足额通过税务部门缴纳。
大额补助保险费缴纳方式与本单位缴纳职工医保方式一致,建议首选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也可到本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符合新乡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缴纳大额补助保险费条件的以参保单位为主体到市民中心二楼医保中心大额征缴窗口进行申请(99号窗口右侧拐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