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条件:办身份证不受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只要能配合拍照取得符合办证要求的照片,就可以办理身份证。
办证材料:未满16周岁人员申、换、补领身份证,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应提交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文书等)。未满16周岁人员换、补领身份证,监护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委托书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办证受理
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居民身份证受理民警根据申请办证居民携带的《户口簿》,在系统中核对其常住人口信息资料进行受理。
(二)人像信息采集
照片拍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数码人像采集。
(三)指纹信息采集
户籍大厅(派出所户籍室)居民身份证受理民警对完成人像信息采集的人员,进行指纹采集并拍摄指纹采集人图像。
(四)数据核对
对完成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的人员,身份证受理民警应当场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表存根,核对无误后,由居民签名确认。
(五)收取制证工本费
首次申领免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注意事项:
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不再提交就业、就学、居住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跨省异地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在我区任意身份证受理点皆可办理,根据公安部规定要求,申请人仍应提交合法稳定就业或就学或居住证明材料。
拍照时需要穿深色上衣,不可化浓妆。
3岁以上儿童必须进行指纹信息采集,3岁以下儿童根据现实情况灵活处理。
暑期是办证高峰期,请广大群众错峰办理。
各派出所均可受理身份证业务,请大家前往就近受理点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