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顺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参加认购对象+认购时间

地方特产2023-01-13 10:40:51佚名

温州泰顺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参加认购对象+认购时间

  温州泰顺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参加认购对象+认购安排

  参加认购对象:经审核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

  认购安排

  (一)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在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228号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举行泰顺县第三批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大会。

  (二)入场安排:人才住房配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

  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订人才房配售确认单等各程序,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才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不动产登记部门凭实施机构出具的证明予以解除。具体操作如下:

  (1)申购报名: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须在2023年1月15日(周日)下午17:30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申报事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申请”--“参加摇号确认”,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2)开盘入场:开盘当天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10前入场,申购人须凭: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每户仅限1人入场

  ②符合条件的人才需手持《泰顺县第三批人才住房购房报名确认单》,于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按秩序入场。9:20为进场截止时间,逾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摇号。

  (3)电脑摇号及选房认购:人才住房摇号选房委托公证机构开展,全过程接受媒体以及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选房结果向社会公开。

  无住房(本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摇号(B类、C类、D类、E类、F1类),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摇号(B类、C类、D类、E类),第一批摇号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摇号,同一批次中按照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E类、F1类顺序摇号。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同组先选先得,选房后签署配售确认单,按人才层次从高到低依次摇号选房,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选房。摇号: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5人,5人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5人的,以实际数字为准;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编号连续3次叫号无应答,则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选房认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凭: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待区。进场后同时进行选房,先选先得。各申购人须在5分钟内进行选房认购,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选房,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之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住房。申请人未参加当期摇号选房的,其当期配售资格终止。

  (4)合同签订:符合条件人才现场确定房源后,携本人身份证、配售确认单,由房开通知签订人才住房买卖预售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规定要求缴纳房款。申请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人才住房买卖预售合同或不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当期申购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本文标签: 申购人  人才  住房  泰顺县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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