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具体缴费时限如下:1.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2.持续缴费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提醒:202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参保人员和重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人无需缴费。
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
2.各地经办银行柜面、自助缴费机。
3.银联POS机缴费。
拓展内容:
应届毕业大学生、当年度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在外地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因失业等原因退出职工医保(退出前需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在3个月内参保缴费,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设定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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