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转院转诊费用如何报销?

地方特产2023-04-21 16:04:14佚名

广州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转院转诊费用如何报销?

  已办理异地产检和(或)异地分娩的参保人,如因病情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在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时,须一并提供原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相关证明。

  例如参保人曾女士,已办理浙江省A市异地产检与分娩手续,因病情需要、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要转诊至浙江省B市就医,则曾女士正常就医即可,分娩后携资料(病情需要的携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居住地变更的携情况说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无结婚证或生育四胎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吗?

  广州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生育保险政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时,无需提供结婚证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广东省  异地  生育保险  医疗机构  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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