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州电动车行驶规定 赣州市关于电动车整治的规定

地方特产2023-08-22 18:37:06未知

2023赣州电动车行驶规定 赣州市关于电动车整治的规定

  赣州电动车在行驶时都有哪些规定?

  1有牌照

  驾驶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不驾驶无牌车辆。

  注意:不是所有的电动二轮车都叫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车”是否需要驾驶证取决于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图源:赣州交警

图源:赣州交警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9分。

  根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30元的罚款。

  2戴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有效避免危及生命。二轮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驶人不要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和不正向骑坐的情况下驾驶二轮车。

  法律法规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6条、83条,《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38条的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记1分;

  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的罚款处罚。

  3不超员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根据《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4靠右行

  为了图方便,有部分二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顾自身安全,在车道内随意横穿、随意掉头转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自己带来伤害。二轮车请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靠右行驶,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随意变道。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5不乱停

  行车文明、停车规范,不仅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也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应当主动遵循的原则。二轮车驾驶人请在指定位置停放二轮车,不随意停放,乱停乱放。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规定,机动车在设置了禁止或者临时停放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的罚款。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本文标签: 非机动车  条规  驾驶人  头盔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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