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举报骗保给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举报人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广东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实施细则》,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
具体参照执行的情形包括:
一是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举报奖励,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二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等组织开展举报处理工作的,参照《实施细则》落实奖励。
三是上级部门交办、转办或其他部门移送等途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初始来源为举报的,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实施细则》规定,奖励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2.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3.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4.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5.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