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时间:
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申领。
办理地点
在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在途中分娩但经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地区 | 机构名称 | 具体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理时间 |
城 区 |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 无锡市槐树巷48号 妇科大楼一楼补证窗口 | 陈锡梅 | 0510-68004536 | 每周二下午和每周四下午 |
江阴市 | 江阴市妇幼保健院 | 江阴市朝阳路博爱巷15号 二楼群体保健科 | 金春花 | 0510-86800129 | 每月5、15、25日全天 |
宜兴市 | 宜兴市妇幼保健院 | 宜兴市东虹路511号 一楼总服务台 | 吴华 | 0510-81758779 | 每周四全天 |
锡山区 | 锡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锡山区锡沪中路85号 四楼群体保健科 | 徐月红 | 0510-88216400 |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
惠山区 | 惠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惠山区惠源路555号 三楼妇女保健计划生育科 | 金建萍 | 0510-83591051 |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
办理材料
新生儿在出生后一月内,及时在该分娩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准确填写的《无锡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机构内分娩)》;
(2)新生儿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母亲的身份证原件以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