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住权登记的类型和具体办理流程
一、办理类型
●近亲属之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
●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二、具体办理流程
●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居住权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申请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遗嘱设立的居住权人;房屋共有的,申请人还应当包括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其他共有人。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生效的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
在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前,居住权登记暂时实行免收登记费政策。
●一般向申请人发放居住权登记电子证明,确需纸质登记证明的,大厅现场领取。
●居住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查询具体登记信息。
●居住权期限、居住范围等发生变化的或出现法定的居住权灭失的情况,应分别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