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空置房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当前河北省及邯郸市相关文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邯郸市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一级0.40元/月/平方米、二级0.60元/月/平方米、三级0.90元/月/平方米、四级1.20元/月/平方米、五级1.60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邯郸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邯房字〔2023〕38号)。达不到一级标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经业主依法同意,协商约定本住宅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约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一级基准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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