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西区内户籍公民,在广西内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南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本人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申请办理。
更多信息》》》南宁异地户籍人员换补身份证
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等原因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准备材料:
1. 换(补)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属广西区内户籍居民如不能出示有效证件,通过人口信息系统人像比对、指纹比对能确认当事人身份的,公安机关也予以受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