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绍兴嵊州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申领条件如下:
奖励扶助金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籍在嵊州市范围内;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注意: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特别扶助金申领条件:
对象要求户籍在嵊州市范围内,城镇或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