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视频快处范围
适用区域:乌鲁木齐市区、巴州地区。
适用时间:周一至周日夏季10:00——20:00 ,冬季10:00——19:00;此段时间以外的财产损失及人员轻微伤事故仍按原接警处理方式处理。
适用类型: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仅造成车辆和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三)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他方财产损失,有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不适用于“轻微事故视频快处”的情况
1、机动车无号牌 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其他需民警现场处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