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
第二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
申请对象:
1.申请人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中国大陆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申请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3年5月17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