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专业转换技能提升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4、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与培训专业相匹配,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人员,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5、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与培训专业相匹配的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同时符合教学及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6、专业转换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及相关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具有与专业转换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7、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应急事件管理及教师、学员、教学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8、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申报流程:公开征集→申请受理→组织评审→公示确认→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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