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一文中明确了企业应该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企业要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劳动纪律及奖惩办法、工作的持续性、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
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2.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