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获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或配偶(限一人)持选房卡、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入现场进行选房。选房卡转让无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2.选房顺序按选房卡序号(即摇号结果)依次进行,请选房家庭提前参考户型图,做好选房方案;
3.遵守选房纪律,服从选房安排;
4.选房后,按工作人员指导,填写选房确认单等相关资料;
5.选房采取一房、一名、一身份证进行现场登记,所选房号一律不能调换、更改;
6.请选房家庭代表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
7.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选房的,由本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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