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五、登记
婚姻登记机构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