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最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等手续的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除定额调整外。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按本人缴费年限,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并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具体增加金额如下:
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
1.每人每月增加31元
2.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 的部分
每满1年 每月增加1.7元
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 的部分
每满1年 每月增加1.8元
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
每满1年 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按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4%增加
2023年12月31日
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1元
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9元
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 39元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 48号)要求,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