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高龄津贴政策
一、发放范围
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2023年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按年龄区间实行分档发故。
(一)年满80-89周岁的(1934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出生)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1924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出生)老人,每人每年发放600元;
(三)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192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老人,每人每月发故600元;
三、申请
凡本年度符合上报商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本人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前持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个人页)各一份,老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老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四、认证
采取比对认证+自助认证+人工认证,三位一体”的认证模式,以智慧比对认证为主、自助认证为辅、人工认证为补充。
(一)智慧比对认证。通过建立老年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比对公安部门老年人人口和户箱变动信息、民政部门老年人殡葬信息进行数据认证、确认、核准发放对象。
(二)自助认证。对符合发放条件且生活在外县(市、区)的老年人。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拍照等方式进行自助认证,让老年人不跑。对不便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入,可由亲居协助认 证。
(三)人工认证。对于不能通过智慧比对认证且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村(居)委员会工作人黄或志愿者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认证。
对100周岁及以上老车人,直接利用智慧比对信息发放高龄津贴,对其他年龄段老年人,采取“三位一体”模式进行认证。
五、津贴发放
(一)80-89岁和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实行按年发放,自2023年重阳节前后开始社区将集中发放高费津贴。当年满 80 岁的老人,以生日为准,10月份满80周岁的老人,可随社区集中发放,10月份未满80周岁的老人,可待老人满80周岁视情况发攻,当年满90岁及100岁老人,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实行按月发放,年度内去世的百岁老人,按在世月份计发。
(三)津贴领取: 由本人(或代理人)持老年人户口簿原件到申报社区领取高龄津贴,代理人领取的需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申报社区领取高龄津贴。
六、注意事项
(一)及时申报。请居民朋友关注媒体及街道、社区的公示、楼道通知,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请日期统一截止到当年 7月 31日,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明法纪。对弄虚作假,冒领和骗取高龄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放时间。高龄津贴发放依申请为准,于重阳节期间由各社区(居民区)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老人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