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慈溪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各地完成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街道)及城区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顺序如下:
1.以房入学对象。按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居住证入学对象。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量化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2)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一方均持有居住证;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居住证;
(4)随迁子女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5)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
同一批次类别的随迁子女则根据量化积分高低(只计高的一方)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以当年属地镇(街道)、城区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政策来源:慈溪教育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7NsGaLBuxYV4NvbqApLM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