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产假多少天新规定 廊坊地区关于产假的规定

地方特产2024-01-20 00:36:02未知

廊坊产假多少天新规定 廊坊地区关于产假的规定

  廊坊产假多少天新规定

  女职工正常分娩享受津贴天数的标准为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1、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

  ①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15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500元;怀孕6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标准为1200元。

  ②分娩医疗费实行定额补贴标准:顺产3000元,难产4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500元。

  2、生育津贴

  ①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注: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原渠道发放,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②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换算为平均缴费基数)。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③发放办法:生育津贴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到本人。

  ④发放天数: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标准为2天;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标准为3天;输卵管结扎术的标准为21天;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15天;满4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标准为42天;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节育器的增加2天;女职工正常分娩享受津贴天数的标准为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本文标签: 标准  个月  津贴  女职工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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