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1.初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
2.再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材料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3.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
4.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
补领结婚登记证需要携带:
1、户口本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原始结婚档案复印件
4、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