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者租赁补贴需准备的材料
1.泗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低保证、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泗阳公立医院出具),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应由县民政局出具认定证明,并准备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7.审核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准备的材料
1.泗阳县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在泗阳城区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新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审核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