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3-09-08 16:43:33未知

丹东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

 丹东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查询:0415-2147600

  七、咨询联系电话:电子咨询:0415-2173885

  八、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415-2132289

  、办理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本文标签: 住房  丹东  条件  丹东市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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