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重庆发布《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出台背景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保持前期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出台本《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哪些新调整?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认房不认贷”政策规定,对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条政策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