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
养老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