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登记(请于入院后2天内办理)
1.携带相关证明
生育:异地备案成功后,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结婚证
保胎、孕期并发症、引产、流产等: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宫外孕、葡萄胎、其它疾病等:身份证或社保卡
2.医院11楼医保窗口作入院登记
说明:
(1)职工医保异地生育住院只限于省内联网结算,且均须出院之前在参保地备案才能实现联网结算,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也可回参保地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跨省异地暂未开通。
(2)职工医保普通疾病省内异地住院的,有的地市需要出院之前在参保地备案才能实现联网结算,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中粤医保的“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操作,也可回参保地或电话咨询备案(可即时审核通过,详情请于11楼医保窗口咨询)。
出院结算
(1)生育、保胎、孕期并发症、引产、流产等
1.身份证 (或社保卡)、结婚证;
2.医院11楼医保窗口出院医保结算
3.收费处结算
(2)宫外孕、葡萄胎、其它疾病
1.身份证 (或社保卡)
2.医院11楼医保窗口出院医保结算
3.收费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