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二房型房源,位于翔安区黎安居住区,面向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二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和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房源安排
(一)现房房源约800套,安排在翔安区黎安居住区,均为二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