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后,大学生毕业后医保待遇持续到当年年底,仍可享受全国异地就医免备案和直接报销服务。
大学生医保都有什么待遇保障?
1. 门诊待遇。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按照8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80 元/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可实现门诊统筹报销。
2.门诊慢特病待遇。目前我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病种38种,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4. 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参保大学生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个人不缴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 1.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部分报销 60%;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0%;一年最高可报销 4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