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
选树市级“返乡创业之星”,每人奖励0.5万元,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知识拓展:
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2023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确保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举办“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2023年促进返乡创业0.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