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GYB创业培训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GYB创业培训是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300元/人的GYB创业培训补贴。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
(二)补贴标准
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享受300元/人的GYB创业培训补贴。
(三)文件依据
1、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4、市人社局《关于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49号)
5、市人社局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