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肇福保"-“零星报销”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序号 | 情况分类 | 基本资料 | 其他所需专项资料 | 申请途径 | 备注 |
1 | 异地就医已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 1.申请人与参保人的身份证、银行卡,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正反面;2.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发票;3.住院或门特资料:医疗费用计算单、住院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医疗、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特门病历,包含但不限于就诊病历、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处方等;4.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 | / | 申请人前往“肇福保”驻医保服务大厅专属窗口进行线下提交规定的证明和材料申请理赔,经审核结算后,属于“肇福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拨付到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参保人身故,则需要办理收款委托手续) |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所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就医。 |
2 | 本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末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 如基本医保未进行结算,请先提交资料到医保归属地医保服务窗口结算基本医保,所提交资料请复印并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后保存,基本医保结算后再提交至肇福保进行理赔 | / | ||
3 | 不属于肇庆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 相应医疗保障结算单或所在单位医疗保障报销结算凭证(需显示所在单位医疗保障报销待遇明细及报销金额) | / | ||
“肇福保 ”专线:0758-2322200 0758-232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