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或高级工综合补贴500元/月。
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生活津贴、综合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如中途离职,则停发补贴。
1.关于首次来如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如时间,是指申请人第一次在如皋缴纳社保的时间。
2.关于我市企业的认定
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如皋。文件规定“不含金融、通信、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是指上述企业在如皋分支企业(机构)。
3.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申请人首次来如后3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再发放生活津贴或综合补贴。
③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在其首次来如后3年内,按照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或综合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