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条件如下:
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 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 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 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参照省属单位执行,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4. 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5.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山区海岛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6.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市公告明确。
7.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市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8. 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地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4.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 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6. 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