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从企业失业1年以上2年以内,无能力续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断保一年以上,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不超过6个月(失业转就业的次月停止)的失业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同期失业金标准的50%。(每月补助同期失业金标准的50%,不超过6个月)。享受人群为下岗失业人员。
工作流程:
申请者向其常住地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核实→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社会保障卡账户。
时限要求:
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含支付环节)。